关于成立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站点:洪家街道办事处 索引号: JJ104-B0201-2008-0082
发布日期:2008-11-18
椒洪政〔2008〕112号
洪家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决定在全街道开展以贯彻《劳动合同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劳资纠纷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活动。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徐 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小冬(街道党工委委员、常务副主任)
王宏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徐正友(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 晖(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王剑萍(街道党工委宣统委员)
魏昌方(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 坚(街道工会主席)
邱志明(街道党政办主任)
何方元(街道经济发展办主任)
林启云(街道财政所所长)
邱正方(街道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戴正祥(街道团委书记)
郑雪梅(街道妇联主席)
杨亦美(街道综治办主任)
陈丽芳(街道工会副主席)
倪建华(街道劳动保障所)
徐建钗(派出所副所长)
徐世寿(椒南征管局局长)
郑显夏(工商所副所长)
曾义平(司法所副所长)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劳动 农民工 工资 检查 领导小组 通知

